在公司設立登記申辦時,有關股東常見的問題,大致上以下列幾項為主:
1. 公司最少需要幾位股東?
2. 股東有年齡的限制嗎?未成年可以當負責人嗎?
3. 股東與董事有何差別?
答(1)
有限公司-最少只要1人即可,且由他擔任董事(一定要是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則需至少2人股東,且需要有3人擔任董事及1人擔任監察人,故共要有4人,其中2人由股東擔任,另2人擔任董事及監察人但不需是股東。107年新修訂公司法可一董一監,單一法人可一董。
答(2)
基本上股東並沒有年齡的限制(未滿20歲加附監護人同意書即可),但若要擔任董事則需滿20歲,另因國稅局會要求負責人親自到登記地國稅局親自簽名,所以負責人仍要有一定的行為能力。(若意識不清或臥病在床都不宜)
答(3)
股東-所負的責任單純就是以出資額為限。
董事-依公司法第8條規定為負責人,所以公司負責人不單是登記為代表人的那個人,而是包含所有的董事,且不論是否為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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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黃永俊 03/21 板橋 (2019/05/1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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