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公告颱風假~薪資計算? 出勤有加班費? |
公告颱風假~薪資計算? 出勤有加班費?
當人事行政局因天然災害宣布停班停課時,雖僅對公教職人員適用,私人企業、公司行號、店家並不適用。 私人企業雇主及勞工應依勞委會發布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辦理,該要點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1. 雇主不能視為曠職,或扣全勤獎金:勞工因為天災無法上班,雇主不能視為曠職,也不能強迫勞工補請事假,或扣全勤獎金。 2. 雇主當日可不予計薪:勞工因天災而未來上班(停班),雇主當日可不予計薪。 3. 法無明文規定加班費:至於上班的勞工是否要加發加班費,或是補假一天,這就視勞雇雙方當初在訂定勞動契約的時候如何約定而定,但如勞雇雙方當初沒約定,就由雇主斟酌情形辦理。~也就是不給也合法。 相關法律條文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第六點 - 天然災害發生時(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 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第七點 - 勞工因前點所定之情形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但應雇主之要求而出勤,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和眾會計師事務所 工商稅務部 新北板橋 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