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用統一發票申請浮濫 國稅局終於出手
免用統一發票申請浮濫,導致許多生意很好的老店及擁有先進設備的加盟餐飲店竟然都不用開發票,也沒有記帳,更沒有報繳所得稅,為了導正此租稅不公平現象,財政部頒定新規定對於己設立且符合應開發票的行號輔導開發票;新設立行號直接核定使用發票,以下為相關規定:
(一)依財政部100年4月13日以台財稅字第10000060940號令頒定稽徵機關核定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作業要點規範
(二)實施對象為:供應大眾化消費之豆漿店 冰果店 甜食店 麵食館 自助餐 排骨飯 便當及餐盒之查定課徵營業人,銷售額已達使用統一發票銷售額標準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以連鎖或加盟方式經營
2.以電子系統設備管理 座位提供取餐或號碼方式經營
3.透過網路銷售
4.以電子方式或收銀機開立收據 處理或控管帳務
5.依其營業狀況 商譽 季節性及其他情形,銷售類倍增,足以認定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
以上的情形其實都算很好認定,因為一到現場就知道符不符合了。
和眾會計師事務所 9/21 新北板橋